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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四军黄桥战役纪念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章程

新四军黄桥战役纪念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全体会员本着平等、互利、自愿的原则,经过协商,特订立本章程。

第二条 新四军黄桥战役纪念馆,是党员干部了解党史的重要课堂,是广大群众培养爱国情感的重要阵地,也是青少年学习革命传统、传承革命精神的重要基地。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,加强革命传统教育,推动红色旅游活动的发展。

第三条 本组织性质:本组织是由纪念馆的领导和专家学者自愿加入,结合以弘扬革命精神,进行革命传统、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,促进红色旅游为主要目的的公益性群众团体。

第四条 本组织宗旨:本组织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、构建和谐社会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为指导;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坚持民主办会原则;以奉献、创新、协作、以人为中心的精神加强纪念馆之间的合作,开展学术交流、合作办展等各项活动,优势互补,为新四军黄桥战役纪念馆的发展贡献力量。

第五条 本组织作用:本组织作用旨在联系群众,向社会推介本馆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;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展览信息,帮助本馆开展业务工作,增强本馆的社会基础,更好地发展爱国主义教育事业。

第二章 任务

第六条 本组织是会员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,传达贯彻政府的指示,协助政府部门搞好红色旅游行业宏观管理,提出有关建议,组织各种经验交流协作。

第七条 本组织的具体工作任务是:

1、加强同各地纪念馆的纵向与横向的联系、学术交流与合作,积极参与学术活动;

2、为主管部门、其他相关部门、革命历史研究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、咨询、科研等服务,为新四军黄桥战役纪念馆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;

4、开展对会员和纪念馆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,普及革命历史及相关的文物征集鉴定、陈列展览的艺术设计等有关知识,提高纪念馆的社会知名度和整体水平;

5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反映其意见和呼声,定期与不定期举办各种为会员服务的活动。

第三章 会员

第八条 凡为我馆的工作人员,承认本组织章程并履行义务者,均可提出入会申请,经组织及本组织上级管理部门审查讨论批准后,方可成为本组织会员。

第九条 会员权利:

1、可以免费参观本馆举办的各种陈列展览

2、享受本馆不定时邮寄的最新展览信息、请柬以及宣传材料等。

3、周末及节假日可享受定时免费专业讲解服务;

4、免费参加我馆组织的各类专家讲座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;

5、可优先加入我馆志愿者队伍,可在我馆实习;

6、优先参加我馆组织的文化活动(各种节日活动)及参观考察活动; 

7、有退会的自由。

第十条 会员义务:

1、执行本会的决议;

2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
3、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新四军黄桥战役纪念馆拥有对“ 博物馆之友协会”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。

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都接受入会申请。“博物馆之友协会”的具体活动及日常管理均由本馆办公室负责。

详情请咨询我馆办公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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