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四军黄桥战役纪念馆藏品征集办法
为弘扬红色文化,丰富馆藏文物的品类和数量,提升馆藏文物档次和文物展示陈列水平,努力把纪念馆建设成一流的文化展示窗口,根据本馆的性质、任务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征集范围
1.新四军生前使用过的物品。
2.反映新四军领导人生平事迹、文学成就和革命历程等重要的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报刊、书籍、书信等实物文献史料。
3.反映1940年代黄桥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等具有重要纪念意义、教育意义的文物藏品或史料。
4.与新四军有关的人或事物中具有重要纪念意义、教育意义的文物藏品或史料。
二、无偿捐赠
对于无偿捐赠藏品的个人和集体,纪念馆将颁发捐赠证书;捐赠藏品一经陈列,在展牌上清晰标注捐赠者姓名;对于捐赠藏品数量大、价值高的,可组织举办简朴的捐赠仪式。
三、借展或寄存
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,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进行有限期的借展或寄存,双方签订借展、寄存协议,文物所有权不变。
四、复仿制
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,对特别珍贵且本人欲自己保存原件的,在征得本人同意后,借助现代科技手段,对文物藏品进行复仿制。复仿制品用于教育和研究。